自今年4月3日上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1+8”政策相关情况通报以来,各方焦点着重对应起所属产业发展资金方面。下面小编就向关心华东城项目发展的客户、朋友们来解说一下:
《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政策总体指南,明确19条内容,重点内容为:资金来源方面,由连云区和市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支持方向方面,产业定位须符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相关功能定位和要求,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片区范围内,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财务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申报流程方面,由申报主体直接申请,连云区、市开发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开展受理、审核,财政部门查重复核后,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资金监管方面,连云区、市开发区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各自财政部门对产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支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立足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功能定位,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围绕培育总部型经济,制定四个方面政策:一是经营贡献奖,新注册或引进的总部型企业符合标准的,可享受专项扶持,扶持资金中10%用于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二是办公用房补贴,按比例给予租金补贴。三是企业上市奖,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四是规费减让补贴,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片区审批权限范围内部分,享受全额补贴。
对华东城而言,发展总部型企业整合现代物流企业,以产业聚集带动产业规模效应,突出以集聚、扩张等产业结构调整,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堵点,带动一批优质纳税大户申报相关财税政策,获得资金扶持及财税减免。
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支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条、第三条中看出,针对现代服务业中现代物流业扶持力度之大,时效之久。
